浏览数量:26 作者:王权 发布时间: 2017-03-16 来源:本站
第一条 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有效开展,我校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足办)。
第二条 校足办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执行机构,负责全校校园足球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保障,围绕足球特色学校布局、教改与课余训练、运动竞赛、建立激励机制、经费预算与统筹、场地建设、师资培养与培训、保险制度等全方面开展工作。
第三条 校足办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
主 任:蒋 宁
副主任:朱琍琍
组 员:郑健颖(通讯员、体育组长)、马 浩(教练员)、王 权(教练员、裁判员)、王晓蓉(班主任、校医)
一、 校足办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提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支持政策、条件保障和实施方案的建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分工。
2.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促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与各成员单位日常联络、问题反馈机制及研究制定应对方案。
3.制定校园足球联赛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学校校园足球的训练安全与应急方案。
4.负责部署学校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
5.组织开展学校校园足球的宣传工作,编撰新闻报道、文化推广,协调媒体加大足球宣传。
6.建立与各部门日常联络、问题反馈机制。
7.负责学校校园足球工作规划和指导,检查督促开展情况。
8.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以及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9.校足办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校足办工作会议。会议由校足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校足办主任确定。
10. 校足办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和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中心校
2017年3月